恨,她念了一辈子的名字,都是假的。
她死的当晚,便被抬出去扔了,连个坟都没有。
那时,我还不知道人没了,意味着什么。
日日哭着,要去找阿娘。
最后,妈妈命人,在我嘴里塞了布条,将我绑住,锁在一间废弃的秽物房里。
里面的蛆从我的腿上爬入我的身体。
蚊虫不断咬着我露在外面的皮肤。
恶心,惊吓,痛痒……
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。
手脚上的绳子,丝毫没有反应。
自那以后,我便不会哭了。
我变得非常听话,努力的学习本领。
每每看见有女子为了吃饱饭,将自己卖进怡欢楼。
又因为没本事留客,沦为狗食。
我便会更加努力。
幸好,我越长,皮囊越好,加上所学的才艺。
十三岁,我便在南安有了名,成了怡欢楼的头牌。
所以,我再也没有被关回过那个地方,也没有沦为狗食。
妈妈见着我,嘴角总是乐得合不拢。
“小欢儿,你可千万不要学你娘,忘恩负义。”
“想当年我待她也是极好的,谁料到,男人几句酸腐子话就给她骗了。”
妈妈摇着扇子,越说越气愤。
“一个子我都没见到,她便被人毁了身子。”
我停下手上梳头的动作,冷冷道。
“在怡欢楼不谈真金谈真心,便是想吃白食。”
“这么浅显的道理,小欢儿明白。”
妈妈瞧着我,笑得越发满意。
可我们谁都不曾料到,南安太守的儿子会娶我。
而我还会因此成为大炎的妖后。
06
张仁是南安城张太守的儿子。
鲁县令带他来怡欢楼,见了我一次。
他便日日花重金,包我的场。
一日,他得了上好的君山银针,邀我去湖